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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地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河北各地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

更新时间:2015-12-05 09:22:00点击次数:

石家庄12月4日电 (陈林 李萌)“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河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率全体法官队伍庄严宣誓,迎接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日来临之际,河北各地采取宣讲、读宪法等多种形式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当日,河北全省各地市法院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法官宣誓、“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官说案等方式,在全省各地掀起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高潮。

卫彦明表示,希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坚定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保障宪法实施。一位当日新任的法官表示,仪式中感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与升华,体会了国家宪法的神圣与威严,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意识更强了。

在石家庄市西清法制公园,“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正在进行。河北省公安厅一工作人员表示,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展牌、悬挂标语、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宣传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

在石家庄民间工艺博物馆,“纪念第一个宪法日暨宪法颁布60周年”文献收藏展引发许多市民的参观。主办方表示,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3日下午,河北外国语学院千名学生在操场读《宪法》以迎接首个宪法日的到来。为了让师生们懂法更守法,学校给师生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并从12月1日起在全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宪法》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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